荀子·正名

  后王之成名:刑名从商,爵名从周,文名从礼,散名之加于万物者,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,远方异俗之乡,则因之而为通。

  散名之在人者: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;性之和所生,精合感应,不事而自然谓之性。性之好、恶、喜、怒、哀、乐谓之情。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。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;虑积焉,能习焉,而后成谓之伪。正利而为谓之事。正义而为谓之行。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;知有所合谓之智。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;能有所合谓之能。性伤谓之病。节遇谓之命:是散名之在人者也,是后王之成名也。

  故王者之制名,名定而实辨,道行而志通,则慎率民而一焉。故析辞擅作名,以乱正名,使民疑惑,人多辨讼,则谓之大奸。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。故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,故其民悫;悫则易使,易使则公。其民莫敢托为奇辞以乱正名,故壹于道法,而谨于循令矣。如是则其迹长矣。迹长功成,治之极也。是谨于守名约之功也。今圣王没,名守慢,奇辞起,名实乱,是非之形不明,则虽守法之吏,诵数之儒,亦皆乱也。若有王者起,必将有循于旧名,有作于新名。然则所为有名,与所缘以同异,与制名之枢要,不可不察也。

  异形离心交喻,异物名实玄纽,贵贱不明,同异不别;如是,则志必有不喻之患,而事必有困废之祸。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,上以明贵贱,下以辨同异。贵贱明,同异别,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,事无困废之祸,此所为有名也。

 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?曰:缘天官。凡同类同情者,其天官之意物也同。故比方之疑似而通,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。形体、色理以目异;声音清浊、调竽、奇声以耳异;甘、苦、咸、淡、辛、酸、奇味以口异;香、臭、芬、郁、腥、臊、漏庮、奇臭以鼻异;疾、痒、凔、热、滑、铍、轻、重以形体异;说、故、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、恶、欲以心异。心有征知。征知,则缘耳而知声可也,缘目而知形可也。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,然后可也。五官簿之而不知,心征知而无说,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。此所缘而以同异也。

  然后随而命之,同则同之,异则异之。单足以喻则单,单不足以喻则兼;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;虽共不为害矣。知异实者之异名也,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,不可乱也,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。

  故万物虽众,有时而欲无举之,故谓之物;物也者,大共名也。推而共之,共则有共,至于无共然后止。有时而欲偏举之,故谓之鸟兽。鸟兽也者,大别名也。推而别之,别则有别,至于无别然后至。

  名无固宜,约之以命,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名无固实,约之以命实,约定俗成,谓之实名。名有固善,径易而不拂,谓之善名。

  物有同状而异所者,有异状而同所者,可别也。状同而为异所者,虽可合,谓之二实。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,谓之化。有化而无别,谓之一实。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。此制名之枢要也。后王之成名,不可不察也。

  “见侮不辱”,“圣人不爱己”,“杀盗非杀人也”,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。验之所为有名,而观其孰行,则能禁之矣。“山渊平”,“情欲寡”,“刍豢不加甘,大钟不加乐”,此惑于用实,以乱名者也。验之所缘以同异,而观其孰调,则能禁之矣。“非而谒楹”,“有牛马非马也,”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。验之名约,以其所受,悖其所辞,则能禁之矣。凡邪说辟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,无不类于三惑者矣。故明君知其分而不与辨也。

  夫民易一以道,而不可与共故。故明君临之以埶,道之以道,申之以命,章之以论,禁之以刑。故民之化道也如神,辨说恶用矣哉!今圣王没,天下乱,奸言起,君子无埶以临之,无刑以禁之,故辨说也。实不喻,然后命,命不喻,然后期,期不喻,然后说,说不喻,然后辨。故期命辨说也者,用之大文也,而王业之始也。名闻而实喻,名之用也。累而成文,名之丽也。用丽俱得,谓之知名。名也者,所以期累实也。辞也者,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。辨说也者,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。期命也者,辨说之用也。辨说也者,心之象道也。心也者,道之工宰也。道也者,治之经理也。心合于道,说合于心,辞合于说。正名而期,质请而喻,辨异而不过,推类而不悖。听则合文,辨则尽故。以正道而辨奸,犹引绳以持曲直。是故邪说不能乱,百家无所窜。有兼听之明,而无矜奋之容;有兼覆之厚,而无伐德之色。说行则天下正,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。是圣人之辨说也。诗曰:“颙颙卬卬,如圭如璋,令闻令望,岂弟君子,四方为纲。”此之谓也。

  辞让之节得矣,长少之理顺矣;忌讳不称,祅辞不出。以仁心说,以学心听,以公心辨。不动乎众人之非誉,不治观者之耳目,不赂贵者之权埶,不利传辟者之辞。故能处道而不贰,咄而不夺,利而不流,贵公正而贱鄙争,是士君子之辨说也。诗曰:“长夜漫兮,永思骞兮,大古之不慢兮,礼义之不愆兮,何恤人之言兮!”此之谓也。

  君子之言,涉然而精,俛然而类,差差然而齐。彼正其名,当其辞,以务白其志义者也。彼名辞也者,志义之使也,足以相通,则舍之矣。苟之,奸也。故名足以指实,辞足以见极,则舍之矣。外是者,谓之讱,是君子之所弃,而愚者拾以为己宝。故愚者之言,芴然而粗,啧然而不类,誻誻然而沸,彼诱其名,眩其辞,而无深于其志义者也。故穷借而无极,甚劳而无功,贪而无名。故知者之言也,虑之易知也,行之易安也,持之易立也,成则必得其所好,而不遇其所恶焉。而愚者反是。诗曰:“为鬼为蜮,则不可得。有腼面目,视人罔极。作此好歌,以极反侧。”此之谓也。

 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,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。凡语治而待寡欲者,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。有欲无欲,异类也,生死也,非治乱也。欲之多寡,异类也,情之数也,非治乱也。欲不待可得,而求者从所可。欲不待可得,所受乎天也;求者从所可,所受乎心也。所受乎天之一欲,制于所受乎心之多计,固难类所受乎天也。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恶死甚矣;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也,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。故欲过之而动不及,心止之也。心之所可中理,则欲虽多,奚伤于治?欲不及而动过之,心使之也。心之所可失理,则欲虽寡,奚止于乱?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,亡于情之所欲。不求之其所在,而求之其所亡,虽曰我得之,失之矣。

  性者、天之就也;情者、性之质也;欲者、情之应也。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,情之所必不免也。以为可而道之,知所必出也。故虽为守门,欲不可去,性之具也。虽为天子,欲不可尽。欲虽不可尽,可以近尽也。欲虽不可去,求可节也。所欲虽不可尽,求者犹近尽;欲虽不可去,所求不得,虑者欲节求也。道者、进则近尽,退则节求,天下莫之若也。

 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,而去其所不可。知道之莫之若也,而不从道者,无之有也。假之有人而欲南,无多;而恶北,无寡,岂为夫南之不可尽也,离南行而北走也哉!今人所欲,无多;所恶,无寡,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,离得欲之道,而取所恶也哉!故可道而从之,奚以损之而乱?不可道而离之,奚以益之而治?故知者论道而已矣,小家珍说之所愿者皆衰矣。凡人之取也,所欲未尝粹而来也;其去也,所恶未尝粹而往也。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。衡不正,则重县于仰,而人以为轻;轻县于俛,而人以为重;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。权不正,则祸托于欲,而人以为福;福托于恶,而人以为祸;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。道者,古今之正权也;离道而内自择,则不知祸福之所托。易者,以一易一,人曰:无得亦无丧也,以一易两,人曰:无丧而有得也。以两易一,人曰:无得而有丧也。计者取所多,谋者从所可。以两易一,人莫之为,明其数也。从道而出,犹以一易两也,奚丧!离道而内自择,是犹以两易一也,奚得!其累百年之欲,易一时之嫌,然且为之,不明其数也。

  有尝试深观其隐而难者:志轻理而不重物者,无之有也;外重物而不内忧者,无之有也;行离理而不外危者,无之有也;外危而不内恐者,无之有也。心忧恐,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,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,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,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。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。假而得间而嗛之,则不能离也。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,兼万物之美而盛害,如此者,其求物也,养生也?粥寿也?故欲养其欲而纵其情,欲养其性而危其形,欲养其乐而攻其心,欲养其名而乱其行,如此者,虽封侯称君,其与夫盗无以异;乘轩戴絻,其与无足无以异。夫是之谓以己为物役矣。

  心平愉,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,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,蔬食菜羹而可以养口,麤布之衣,麤紃之履,而可以养体。局室、芦帘、稿蓐、敝机筵,而可以养形。故虽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,无埶列之位而可以养名。如是而加天下焉,其为天下多,其私乐少矣。夫是之谓重己役物。

  无稽之言,不见之行,不闻之谋,君子慎之。

  《正名》译文

  现代的君主确定名称:刑法的名称是仿照商代,爵位的名称仿照的是周代,礼节仪式的名称是仿照的《礼经》。万事万物的名称,则中原地区和边远地区的风俗习惯等共同约定,他们依靠这些名称进行交流。

  其他关于人的各种名称有:与生俱来的叫做天性。天性和阴阳二气相和产生的,精神对外界的感应,不经后天的努力和社会教化而自然产生的,就叫做本性。本性中的好、恶、喜、怒、哀、乐,就叫做情感。情感就是如此,而且用心加以选择,就叫做思虑。经过思虑,人们付诸行动,这就叫做人为。长期运用思虑、经常付诸实践,而后就能成功,这也叫做人为。符合利益的就去做,这叫做事业。符合道义就去做,这叫做德行。人生来就具有的认识事物的能力,这叫做知觉。人通过后天努力获得认识,这就叫做智慧。而人本身具有的处理事物的能力,就叫做本能。这种能力与处置的事物相适合,就叫做才能。人的本性受到伤害,就叫疾病。偶然的遭遇,就叫做命运。这些名称都是关于人本身的,也是现代的君主确定的名称。

  所以,君王确定事物的名称,名称一旦确定,实际事物就能够分辨了,有了制定名称的基本原则,人们就可以进行思想沟通,于是就要谨慎地引导人民遵守这些名称。那些玩弄词句、擅自改造名称来扰乱正确名称,迷惑人们的,使得很多人陷于是非争论中的人,真的是罪大恶极,他们的罪名如同伪造符节和度量衡的一样严重。老百姓都很诚实,没有谁敢伪造奇谈怪论来扰乱正确的名称。诚实就容易统治,容易统治就能收到功效。老百姓不敢散布奇谈怪论扰乱正确的名称,这样就能专一于法度,遵循法制。那么君主的业绩就会永世长存,永世长存,就会功名成就,天下大治,这是严谨地遵守统一名称的功效啊。现在,英明的圣王不在了,不再遵守统一的名称了,奇谈怪论出现了,名实关系混乱了,是非标准不明确了,这样,即使官吏遵守法令,儒生熟悉典章制度,也都混乱起来。如果新的圣王产生,他必定沿用一些旧的名称,创作一些新的名称。既然如此,所以事物都要有确定的名称,但制定名称的根据,制定名称的要领,是必须要搞明白的。

  不同的人,想法不一样,需要互相理解,不同的事物,名称和实物混杂在一起,就会纷结难知,分不清贵贱,区分不了同异。这样就会产生弊病,思想上互相不理解,事情就会陷入困境而被废弃的祸害。所以圣王给万事万物制定名称,用来表述各种事物,对上则为了明确贵贱等级,对下则用来区别异同。明确贵贱等级,辨别出同异,这样思想交流就不会有弊病,事情也不会陷入困境而做不成,这就是圣王确定名称的原因啊。

  既然这样,根据什么区别事物名称的异同呢?根据天生的感官。凡是民族相同的,他们的感官就相同,那么对事物的感知也是相同的。所以,通过各种比方,只要大体相似,就可以互相沟通了,这就是人们要互相交流,给事物共同约定名称的原因了。眼睛可以识别事物的形状、颜色、材料;耳朵可以区别声音的清晰、混杂、杂乱,乐曲的和谐;嘴巴可以区别甜、苦、咸、淡、辣、酸以及各种怪味;鼻子可以区别香、芳香、芬芳、馥郁、腥、臊、马膻气、牛膻气以及各种怪气味;身体可以触觉到痛痒、寒凉、炎热、润滑、粗涩、轻、重;心可以区别舒畅、憋闷、喜、怒、哀、乐、爱好、厌恶、欲望的情感。心可以验证、认识事物。既然如此,就可以依靠听觉器官辨别声音,依靠视觉器官辨别事物的形状大小,但是心灵之外的,一定要依靠感觉器官接触感知对象。如果有了感觉器官的接触却不能认知它,用心去验证,却无法说出,那么人们就没有谁不说这是不明智的的。这就是事物的名称有同和有异的原因啊。

  明白了这些道理,就根据这种区别来给事物命名:相同的事物就给它们相同的名称,不同的事物就给它们不同的名称;单一名称足以表明的就取单名,单一名称不能表明的就用复名;单名和复名之间倘若没有相互混淆的就用共同使用,即使共同使用了也不会有什么坏处。既然不同的事物应有不同的名称,就要给不同的事物不同的名称,这是不可混乱的。就像同样的事物具有同样的名称一样。

  万物虽然众多,有时要把它们全面概括起来,就把它们统称为“物”。“物”这个概念,是最大的共用名称。依此类推给事物取共名,那么共名之上还有共名,直到无法再使用共名才停止。有时要把事物部分地概括起来,所以统称它为“鸟兽”。“鸟”、“兽”的概念,就是最大的区别的名称。把所有的鸟兽推而广之,而给以区别的名称,区别之中还有区别,一直到无法再区别时停止。

  事物名称没有本来就合适的,而是由人们共同约定来命名,约定俗成,这个名称就合适了,反之,这个名称就是不合适的了。名称并不是生来就表示某种事物,而是由于约定俗成,人们用这个名称称呼这种事物,习惯了,就成为这种事物的名称了。有本来就好的名称,简单明了而又不互相矛盾,这就叫做好的名称。

  事物有形状相同而实体不同的,有不同形状但是实体又相同的,这种情况是可以加以区别的;事物形状相同而实体不同的,名称虽然可以合用一个,也应该说是两个实物。形状变化了,但实质没有区别而成为另一种实物的,就叫做变化;这种形变而质不变的,他们仍然是同一个实物。这就是要考察事物的实质,这是确定事物名称的关键。现代君主要给事物命名,不可不谨身明白啊。

  “受到欺侮,并不当作羞辱”“圣人不爱惜自己”“杀死盗贼不是杀人”,这都是迷惑使用名称来混淆名称的。验证一下所以要有名称的原因而观察一下哪一种行得通,就可以禁止这种错误了。“高山和深渊是一样平”“人的欲望本来很少”“肉并不比一般食物味道香甜,听到音乐,并不使人格外快乐”,这是迷惑于用实物来扰乱名称的说法。对此,只要依据事物的相同与不同的区别验证它,再看看这些说法同通常的说法究竟哪一种符合事实,就能禁止这些说法了。“飞箭射过柱子后时间长了会停止”“有牛马,又说牛马不是马”,是迷惑于用名称来扰乱实物的说法。对此,用制定名称的约定来验证它,用这些人所能接受的观点去反驳他所拒绝的观点,就能禁止这些说法了。凡是擅自制造的种种邪说谬论,都是和这三种情况相类似。因此,英明的君主知道它们与正确学说的区别而不和他们争辩。

  人民容易用正道来统一他们的言行,但不可以跟他们讲明缘由。所以,英明的君主懂得它们的分别,就不会跟他们进行争辩了。人民容易用正道来统一他们的言行,但不可以跟他们讲明原由。所以,英明的君主用权势来统治他们,用正道来引导他们,用命令来告诫他们,用言论来使他们明白,用刑法来制止他们。所以,明智的君主统治的人民能够迅速自然的被正道感化,哪里还用得着辩论呢?现在圣王死了,天下混乱,奸邪的言论纷纷出现,君子没有权势来统治他们,没有刑法来禁止他们,因此辩论就兴起了。实物不明白,就要给它取个名称,给它命名了还不能明白就解说,说明以后还不能明白,就通过反复论证来辨明它。所以,交流看法、取名、分析辩明、解说,使名称使用方面最重要的形式,也是帝王大业的起点。一听到事物的名称就知道它所代表的事物,这就是名称的作用。积累名称而形成文章,这是名称的互相配合。名称的使用和配合都符合要求,这就叫做精通名称。名称,代表各种事物的。言辞就是把不同事物的名称联合起来,从而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。辩析解说,就是分析不同实际的名称,来说明是非的道理。约定命名,是供辩论与解说是后使用的。辨析说明,是心对道的认识的表达。心是道的主宰,道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原则。心意符合于道,解说符合于心意,言辞符合于解说;使名称正确无误并互相约定,这样就可以切合事物的实际情况而便于互相了解;辨别不同事物而不出现差错,推论事物的类别而不违背情理;这样,听取意见时就能合乎礼法,辩析事物就能弄清事情的原因。用正确的道理来辩明奸邪,就像用木工的绳墨来衡量曲直一样。所以,邪说不能够扰乱正道,各家的谬论也就没有地方可以隐蔽了。有全面听取各家学说优点的明智,而没有骄傲自大的表情;有包容各家学说的度量,而没有自夸美德的神色。他的学说能够实行,天下就可以归于正道,他的学说行不通;就讲明正道然后自己隐居起来,这就是圣人的辩说。《诗经》上说:“体貌谦恭,志气高昂,品德就像玉圭和玉璋一样,名声美好,又有威望。和乐的君子,就是四方人民的典范。”就是说的这个道理。

  谦让的礼节做到了,长幼的伦理顺序了;不说忌讳的话,不妄言奇谈怪论;用仁慈的心去解说道理,用求学的心去听取意见,用公正的心去辩论是非。不因为众人的非议和赞誉而动摇,不修饰辩辞去遮掩旁人的耳目,不赠送财物去买通高贵者的权势,不喜欢传播邪说者的言辞。因此能够坚持正道而不会三心二意,敢于陈述自己的主张而不为外力胁迫,言语流利而不放荡胡说,推崇公正的言论而鄙视庸俗粗野的争论,这是士君子的辩论与解说。《诗经》上说:“长夜漫漫啊,我常常思考我的过错。远古的原则我不怠慢,礼义上从没犯过错,何必担心别人的议论呢?”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啊。

  君子的言论,深刻而又精微,贴近人情世故而有法度,表面看来并不一致,实际却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同一个道理。他使用正确的名称,使用恰当的言辞,以此来尽力表达他的思想。那些名称和辞句,是借以表达思想的,只要能互相沟通就可以了。那些不合礼义的标新立异,就是邪说。所以名称只要足以反映事物的实际,言辞只要能充分的表达思想就行了。离开这个标准,就叫做故意讲艰涩难懂的话,这是君子所抛弃的,而愚蠢的人却把它捡起来视若珍宝。所以愚蠢的人的言论,毫无根据又粗浅,喜欢争吵又没有条理,七嘴八舌、声音嘈杂。他们搬弄各种诱人的名称,使用各种迷人的辞句,而他表达的思想内容却不十分深入。所以没完没了地假借各种名称和辞句反而抓不住主要思想,费力很大反而收效很小,贪求名声反而得不到名声。所以,智者的言论,思索它容易理解,实行它容易安定,坚持它容易立脚;有所成就,必然受到人们的喜爱,而不会遇到人们的憎恶;但是愚蠢的人与此相反。《诗经》上说:“你若是鬼怪,我就无法看清;你面目这样丑陋,人们就会看清,我作这首好诗歌,就是为了揭穿你反复无常面目”。说的就是这种人。

  凡是谈论治理国家的道理,而想去掉人们欲望的人,是没有办法来正确引导人们的欲望的,反而会被太多的欲望难住。凡是谈论治理国家的道理而想靠减少人们欲望的人,是没有办法节制欲望的,他反而会被欲望困住。有欲望与没有欲望,是不同类型的,是生与死的区别,但不是国家安定或动乱的原因。欲望的多与少,也是不同类的,是人情的必然现象,这也不是国家安定或者动乱的原因。人的欲望并不是等到其所欲之物可能得到才产生,但追求满足欲望的人却总是认为可能得到而争取。欲望并不等到所欲之物可能得到才产生,这是处于人的本性;追求欲望的人,总是从他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出发去努力,这是受到了内心的支配。人禀受于自然的单纯欲望,受到内心多方面的种种顾虑的节制,这当然不能和原来禀受于自然的单纯欲望再相类比了。人的生存的欲望是很强烈的,人憎恶死亡的心情也是很强烈的;然而,人们有希求生存而遭到死亡的,它们并不是不愿意生存而愿意死亡,而是认为不能偷生而应该去死。所以,有时欲望非常强烈,但是却没有完全这样去做,这是由于内心的节制。内心认为是符合道理的,那么欲望即使很多,对于国家的安定又有什么伤害!有时欲望不强烈,但行动超越了界线,这是由于内心的指使。如果内心认为有违理性,那么即使欲望很少,又怎么能制止国家的混乱呢!所以,国家安定混乱取决于内心所认可的是否合乎道理,而不在于人的欲望的多少。不去探求国家治乱的根源,却从没关系的地方寻找原因,即使自己认为找到了治乱的关键,其实却把他丢了。

  人的本性是先天造就的;人的情感,是本性的实质;欲望是情感对外界事物的反应。认为自己所想要的可以得到的而去追求它,这是情感所必不可免的现象;认为自己所希望的可以得到而去实行它,这是明智所必然产生的。所以即便是卑贱的看门人,他的欲望也不可能去掉,这是人本性所具有的。即使是天子,欲望也不可能全部满足的。虽然欲望不可能完全满足,但可以接近于完全的满足;虽然不能去掉欲望,但对满足欲望的追求是可以节制的。欲望虽然不可能完全满足,但追求欲望的人仍然可以接近于满足;欲望虽然不可以去掉,所追求的欲望不能达到,但想追求欲望的人对所追求的欲望可以节制。按照这个原则,进则可以接近完全满足自己的欲望,退则可以节制自己的追求,这是天下最好的原则了。

  只要是人,无不依从他认为对的,而抛弃他认为不对的事。知道没有什么及得上正道却又不依从正道的,这种人是没有的。如果有人想到南方去,不管路途多么遥远他都会去;如果它不想去北方,不管路途多么近他也不会去。难道那个人会因为南方路途遥远,就会因此而往北走吗?对于人们想要得到的东西,他们是不会嫌多的;而所厌恶的东西,他们是一点也不想要的。难道人们会因为想要得到的东西不能满足,就放弃欲望的追求,而去追求本来就很厌恶的东西吗?所以,人们赞同正道而依从它,这样,还能用什么来损害它而导致国家混乱呢!不赞成正道就背离它,这样,还能用什么来增益它而使国家爱安定呢!所以,明智的人根据正道来行事,而各家异说的所希求的就微乎其微了。不是人们所希望的东西就都能得到;也不是人们所要抛弃的东西都能丢掉。所以,人的行动不能没有衡量的准则。称如果不准,那么悬挂重物反而就会仰起来,人们就会认为这是轻的东西;悬挂轻物反而会低下去,人们就会认为这是重的东西,因此,人们就会对轻重产生迷惑。如果衡量人行为的准则不准确,灾祸就会包含在它所追求的事情当中,人们却认为这是幸福;幸福包含在他所厌恶的事情当中,人们却认为这是灾祸,因此,人们就会对祸福产生迷惑。道,是自古以来衡量事物的正确标准,偏离正道,而由自己任意选择,那么就不懂得祸福究竟依存在什么地方。交换,如果用一件东西交换一件东西,人们会认为这没得没失。如果用一件东西换得两件东西,人们就认为有得无失。如果用两件东西换一件东西,人们就会认为有失无得。善于计谋的人,希望以少换多,他们遵从自己认可的办法。用两件东西换一件东西,没有人愿意这样做,因为它们都明白这其中的得失利害。一切按照道去行动,就好比拿一个换两个一样,哪里有什么损失呢!背离正道而任意选择,就如同拿两个换一个,哪里得到了什么呢!积累了长时间的欲望,只能换取暂时的满足,这样的事尚且去做,这是因为他不懂得其中得失利害。

  我又试探着深入地观察那些隐蔽而又难以看清楚的情况:心里轻视道义而又不看重物质利益的,这种人是没有的;外看重物质利益而内心不忧虑的,这种人是没有的。行为违背道义而在外又不危险的,这种人是没有的;外经危险而内心不恐惧的,这种人是没有的。心里忧虑恐惧,那么嘴里衔着牛羊猪狗等肉食也尝不出滋味,耳朵听着钟鼓奏出的音乐也感觉不到悦耳,眼睛看着锦绣的花纹也不知道美丽,穿着轻软暖和的衣服坐在竹席上身体也感觉不到舒适。因此享受万物中最好的东西而不能满足,即使得到短暂时间的满足,那还是不能脱离忧虑恐惧。因此享受万物中最好的东西却忧虑忡忡,占有了万物的利益却仍然十分有害。像这样的人,他追求物质利益,是保养生命,还是出卖寿命呢?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放纵自己的情欲,想要保养自己的性命却危害自己的身体,想要培养自己的乐趣却侵害自己的心灵,想要护养自己的名声却胡作非为。像这样的人,即使被封为诸侯而称为国君,和盗贼也没有什么区别;即使坐着高级的马车、戴着大官的礼帽,与没有脚的人也没有什么区别。这就叫作使自己被物质利益所奴役了。

  人的心情愉快,即使颜色不必平时鲜艳,也可以用来调养双目;即使声音没有平时悦耳,也可以保养双耳;即使粗茶淡饭,也能够调养口胃;即使粗布衣服、粗麻编制的鞋子也能够满足身体的需求;即使狭小的居室、芦苇做的窗帘、草席、破几桌,却可以保养形体。因此,虽然没有享受到万物的美妙,却能够培养自己愉悦的心情;没有权势官爵地位,却可以培养自己的名声。让这样的人来统治天下,必然为天下的人谋利多,而为自已谋利少。这样就可以叫做看重自己而役使万物。

  没有根据的言论,没有见过的行为,没有听说过的谋略,君子要慎重地对待。

  《正名》注释

  (1)名:确定名称。

  (2)爵名从周:指五等诸侯以及三百六十官的名称。

  (3)曲期:多方共同的约定。

  (4)通:了解。

  (5)性:天生的,本性。

  (6)成:成功。

  (7)节遇:偶然遇到。

  (8)辨:通“辩”。

  (9)析辞:玩弄辞句。

  (10)度量:这里指度量的器械。

  (11)悫:朴实。

  (12)公:当为“功”,功绩。

  (13)谨:严谨。约:用言语来约束。

  (14)慢:怠慢。

  (15)枢要:关键。

  (16)离:背离。

  (17)玄:通“眩”,混淆不清。

  (18)喻:了解。

  (19)天官:指耳口鼻眼等各种感官。

  (20)比方:这里是比拟的意思。

  (21)簿:通“薄”,接触。

  (22)命:命名。

  (23)共:共同使用。

  (24)遍;应当为“偏”。

  (25)固实:固定不变的。

  (26)所:实质。

  (27)稽:考察。

  (28)见侮不辱:这是宋銒的观点。

  (29)杀盗非杀人也:这是墨子的说法。

  (30)山渊平:这是惠子的说法。

  (31)有牛马非马也:这是墨子的说法。

  (32)故:原因,所以然。

  (33)申:晓谕。

  (34)辨:辩说。

  (35)期命:根据事物的性质命名。

  (36)请:通“情”,实情。

  (37)伐德:夸耀自己的功德。

  (38)出自《诗经?大雅?卷阿》。

  (39)仁:亲切。

  (40)治:监督。

  (41)不利传辟者之辞:有人认为本句应为“不利传者之辟辞”,辟辞是偏邪的言论。

  (42)这句诗在现在版的《诗经》中不见,应该是逸诗。

  (43)涉然:浅显。

  (44)差差:参差不齐的样子。

  (45)讱:迟钝。

  (46)誻誻:语言繁琐。

  (47)名:通“明”,明确。

  (48)出自《诗经?小雅?何人斯》。

  (49)去欲:消除欲望。

  (50)异类:不是一个类别,不同类。

  (51)从:通“纵”,放纵,这里是放弃的意思。

  (52)亡:通“无”,

  (53)知:通“智”。

  (54)虑者:追求欲望的人。

  (55)无多:不管怎样远。

  (56)小家珍说:奇谈怪论。

  (57)粹:完全,纯粹。

  (58)权:这里指衡量行为的准则。

  (59)俛:即俯,低下。

  (60)嫌:迷惑。

  (61)有:通“又”。

  (62)向:通“享”,享受。嗛:通“慊”,满足。

  (63)粥:同“鬻”,卖。

  (64)轩:古代士大夫等所乘的车。絻:古代上层人士所戴的帽子。

  (65)佣:同“庸”,一般的,平常的。

  (66)局室:房屋很狭小。

  (67)敝:破旧。

  (68)无稽:不能查考。

  《正名》简析

  本篇阐述荀子的名辨思想,对名与实(客观存在)的关系作了深入探讨。梁启超认为该篇反映了荀子的逻辑学。

  在本段文字中,荀子指出,王者确定事物的名称(成名、制名),与实是相符的,是约定俗成的。王者循名责实,所以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。今世则名不符实,各种弊端由此而产生。所以智者要制定名称,以解决这些问题。如何命名呢?荀子认为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感官对事物的感受是命名的基础。在命名时,相同事物则取同一名称。不同的则用不同的名称,等等。这些是制定名称的关键。

  世间关于名实问题有三惑:即用名乱名、用实乱名、用名乱实。这是由于天下不宁,没有圣王的缘故。“辨说”生于乱世,是人们根据名称无法理解客观事物的必然结果。文中在谈及辨说时,提出命、期、说、辨四个概念:命,即命名;期,即期会,以彼物形容此物;说,解说实的所以然;辨,推理,反复辨明。

  人们欲望的多少并不决定国家的存亡兴衰,关系到国家治乱的是“心之所可”,即心对欲望的态度。欲望虽不能去除干净,但可以节制,这是对待道的正确态度。能够控制欲望,不管其是多还是少都可以使国家得以治理。

荀子(约公元前313年-公元前238年),名况,字卿,华夏族(汉族),战国末期赵国人。著名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政治家,时人尊称“荀卿”。西汉时因避汉宣帝刘询讳,因“荀”与“孙”二字古音相通,故又称孙卿。曾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,后为楚兰陵(位于今山东兰陵县)令。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,提倡性恶论,其学说常被后人拿来跟孟子的‘性善说’比较,荀子对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当显著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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