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瑗

  崔瑗(77—142),字子玉,涿郡安平(今河北安平)人,东汉著名书法家、文学家、学者。

  书法方面尤善草书,师法杜度,时称“崔杜”。撰有《草书势》,文见《晋书·卷三十六·卫恒传》。崔瑗的草书,后世评价很高。后来张芝取法崔、杜,其书大进,成为汉代草书之集大成者,被誉为“草圣”。唐张怀瓘《玉堂禁经》:“八法(书法的基本笔法)起于隶字(今楷书)之始,后汉崔子玉历钟(钟繇)、王(王羲之)以下,传授所用八体该于万字。“草圣”张芝自云“上比崔杜不足”。三国时魏人韦诞称其“书体甚浓,结字工巧”,即书体非常浓密,结字精致美妙。

  文学方面,《后汉书》本传(卷五十二)记载他撰写的各种文体五十七篇,亡佚颇多,严可均辑录《全后汉文》中的作品已不足一卷(见卷四十五),今存者以收入《文选》卷五十六的《座右铭》最为有名。

  治学方面,曾与著名学者王符、窦章、马融、张衡等问学或交游,精通天文、历法、京房易学,后来又从东郡发干县狱吏学习礼学,可谓“专心好学,虽颠沛必于是。”

  崔瑗父亲崔骃、儿子崔寔 、侄子崔烈都是著名的学者,《后汉书·崔骃传》称:“崔氏世有美才,兼以沉沦典籍,遂为儒家文林。”可惜存世之作不多,以致各种文学史著作很少论及,近年出版的《剑桥中国文学史》用较大篇幅介绍了崔氏家族的文学成就,值得注意。

  崔瑗人物生平

  崔瑗,字子玉,东汉安平(今河北省安平县)人,生于章帝建初二年(公元77年),卒于顺帝汉安元年(公元142年),年六十六岁。他是东汉著名学者崔骃的中子。早孤,锐志好学。崔瑗年四十余,始为郡吏,后因事触法被囚于东郡发干县(今山东冠县县境东部)狱中。当时的狱管,精通礼学,每次提讯时,崔瑗都顺便请教一二。不久获释,为度辽将军邓遵所征召。稍后,邓遵因案被诛,崔瑗因此被免职。之后车骑将军 阎显征召崔瑗,当时阎太后临朝称制,先是令安帝废太子(即后来的汉顺帝刘保)为济阴王,以北乡侯嗣,崔瑗深知此举不合正道法度,预料到阎显终究会招来祸害,想加以劝阻。哪知阎显日日沉醉,不得面见,便请陈禅代为转告,陈禅犹豫不敢说,没多久北乡侯死,顺帝即位,阎显兄弟伏诛,崔瑗连坐遭到斥退,于是辞归,从此不应州郡征辟。大将军梁商征召崔瑗,崔瑗以疾恳辞。当年年中被举为茂才,迁汲县令,视事七年,为当地开稻田数百顷,长老用歌颂赞:“上天降神君,锡我慈仁父。临民布德泽,恩惠施以序。穿沟广灌溉,决渠作甘雨。”汉安初年,大司农胡广、少府窦章,共同荐举崔瑗是宿德大儒,既有好的政绩表现,不应久在下位,因此迁济北相。当时太守李固,极为钦佩崔瑗的文才。致信、赠礼极为殷勤。这一年末,光禄大夫杜乔用臧罪弹劾崔瑗,崔瑗上书辩白,最终免罪。

  不久病卒,临终遗命其子崔寔:“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,及其终也,归精于天,还骨于地,何地不可藏形骸,勿归乡里。”崔寔遵守遗命,送葬洛阳。

  崔瑗高于文辞,尤擅长书、记、箴、铭,所着赋、碑、铭、箴、颂、《七苏》《南阳文学官志》《叹辞》《移社文》《悔祈》《草书势》七言,凡五十七篇。尤以《南阳文学官志》最称于世。在他幼年时父亲去世,家庭贫困,但始终专心好学,全面继承父亲的学业。十八岁时来到京师洛阳交游问学,与贾逵、马融、张衡关系密切,于是通晓天文、律历、数术、《京房易传》,受到学者们的推崇。崔瑗好养士,常以丰盛酒菜招待宾客,从不考虑家产,不过自己日常饮食却是疏食菜羹而已,世人皆以“清廉”称之。

  崔瑗主要成就

  崔瑗工书,尤善章草,师承杜度,书史上并称“崔杜”,梁·袁昂《古今书评》中说:“崔子玉书如危峰阻日,孤松一枝,有绝望之意”。他对后代草书的影响最大,张芝即取法崔,杜而成为汉代草书的集大成者。

  崔瑗的《草书势》是我们迄今可以见到的第一篇专论书法艺术的文章。它的出现,表明书法进入了一个自觉时期,书法脱离了作为学术与文字附庸的地位,而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。这种自觉是随着草书的成熟而出现的,由于草书的笔画和形态比较自由,较之篆,隶,草书更富于飞动变化的形态美,也更易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等主观因素,因而中国书论的开端不在讨论篆,隶,而正是围绕着对草书的评价而展开的。《草书势》原书已佚,然《晋书-卫恒传》引卫恒《四体书势》中保留了《草书势》的全文,其中虽然很可能有经卫恒修润的地方,然其基本思想和主要词句显出崔瑗之手。

崔瑗的古诗文

汉朝诗人、词人、文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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