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忍言之心,必有不忍言之祸。
有不忍言之心,必有不忍言之祸。
有不忍言之心,必有不忍言之祸。
译文 有不忍指出别人错误的想法,就必定会有因此而招致的祸患。
注释 祸:祸患。
赏析 志向高远的人,越懂得自省、自责,对于自己的缺点、弱点、错误,万不可“隐忍不言”,否则后患无穷。
《第一三O则》译文
一个人有他人所不能及的志向,必然能建立他人所不能及的功业。对人对事若发现错误而不忍心去指责、纠正,那么必然会因为不忍心去说而造成祸害。相关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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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人之道,在于知人;知人之法,在于责实。
出自→宋史·列传·卷九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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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视其所亲,富视其所与,达视其所举,穷视其所不为,贫视其所不取
出自→史记·三十世家·魏世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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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身者,智之府也;爱施者,仁之端也;取予者,义之符也;耻辱者,勇之决也;立名者,行之极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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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见善则安于为善,习见恶则安于为恶。
出自→新五代史·列传·杂传第三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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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心听纳,用人不疑,岂非所谓贤主哉!
出自→新五代史·本纪·周本纪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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